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508QT-550001001
本项目 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5〕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招标人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城区;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城市桥梁智慧监测平台,并应用到丹凤桥、金桂西桥、大洲湖大桥、桂香桥、金桂桥、银桂桥、双鹤桥、同心桥、太乙桥、双龙桥、盘龙桥共11座桥梁 。
2.2招标范围: 具体建设内容:购置安装传感器、采集传输、视频等监测设备,开发监测软件平台,对11座桥梁现场数据进行采集与传输、安全监测。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桥梁监测设备供货及安装(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桥梁监测或监控)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它:_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_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08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1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xn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39号 |
地 址: 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 |
邮 编: 437000 |
邮 编: 437000 |
联 系 人: 刘先生 |
联 系 人: 张先生、孙女士 |
电 话: 19371163666 |
电 话: 0715-8909858、13907240958 |
传 真: / |
传 真: 0715-890889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42268654@qq.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中行咸宁咸安支行 |
账 号: / |
账 号: 559975475430 |
2025 年 8 月 26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备注:1.“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2.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