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311FJ-501001001
一、招标概况
<通城县城郊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石泉村、新塔社区、城北下畈村)设计服务>于 <2023年11月29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21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三室>开标,并于 <2023年12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8.5%> | <48.2%> | <48%> | |
质量(如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审查,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60> | <60> | <6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陈强> | <桑映辉> | <李建平>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20194201346> | <20121104108>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24日>至 <2023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