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停用2018版定额、启用2024版定额的通知
各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计价行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24)等9项定额的通知》(以下简称“24定额”)要求,现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定额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额版本切换安排
1.停用时间:自2025年6月10日,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全面停止使用2018版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18定额”)。
2.启用时间:2025年6月10日,平台将正式启用2024版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4定额”)。
二、相关工作提示
1.新项目要求:2025年6月10日后新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建设项目,须按照“24定额”编制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清单等内容。
2.在途项目处理:已使用“18定额”发布招标公告但未开标的项目,可继续使用“18定额”完成项目。
3.其他情况:已使用“18定额”发布招标公告还未开标的项目,在更新“24定额”后,因清单存在变更需发布澄清公告的项目,将无法使用“18定额”。
三、注意事项
1.各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应提前组织学习“24定额”内容,关注人工费调整、材料价格动态机制等修订重点。
2.定额切换过渡期间,如遇问题,可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15-8126722;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8:00)
3.此次定额更新是顺应行业发展的必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确保交易活动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