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咸安区肖桥至毛坪道路市政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 XAZX-202109GL-010001001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中P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澄清为1095日历天,其中1.3.2中的2.相关服务期: 365 日历天”澄清修改为: 730 日历天”,相同内容作相应说明。
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