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XAZX-202312GL-014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EPC(项目名称)XAZX-202312GL-014001001(招标编号)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EPC(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现修改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财政。”现修改为“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现修改为“项目业主为湖北恒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相抵触,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不更改开标时间。由此给各位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咸宁众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