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AZX-202408FJ-503001001
一、招标概况
旗鼓二组集体经济综合楼建设项目于 2024年09月0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24日在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咸安区2号开标室开标,并于 2024年09月2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荣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长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7687499.9700 | 27497013.3700 | 26844587.2000 | |
质量(如有) | 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 | 730 | 73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祝东明 | 黄敦荣 | 张若谷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
证书编号 | 鄂242131431438 | 鄂242070801236 | 鄂242192097608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9月25日至 2024年09月3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顺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