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三次)澄清公告
一、招标编号:TSZX-202401GL-002001003
二、项目名称:通山县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三次)
三、更正信息
原招标公告附录:附录1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岗位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安全员 |
5人 |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
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岗位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安全员 |
5人 |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湖北国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