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供应链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一、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三、评标标准—商务评议—项目经验“1.投标人具备与国家或省市有关数据对接的能力,包括公、铁、水等数据对接,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满分 6 分”和”2.投标人具备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经验,满足得 6 分,不满足 0 分“中的“提供有效证书”均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仅对以上相应内容予以澄清,开标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86号
联系方式:13660795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香缇郡 1 栋 B 座 6 楼
联系方式:0715-8906636/18971619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娇、谢佳慧
电 话:0715-8906636/18971619833